昨日,“市水利局回复2008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会议”在市政府举行。政协委员陈润光提出,在紧贴水库沿湖20米划定为保护区,并沿湖边埋设排污管网,以保护水库。对此,市水利局称,拟专题开展一级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水源一级保护区已停止批建与水源保护和取水工程无关的项目。
提议在湖边截住排污源
在昨日的会议上,陈润光称,水库地处低洼,在雨水的冲刷下,各类垃圾一并汇入水库。如果不在紧贴湖边埋设排污管网,就不能有效解决企业排污、楼盘和村民排污的问题,即使是2000米的保护线也是枉然。
陈润光建议,除个别景区加大退缩保护线外,在紧贴湖边沿湖或20米划定为保护区,由政府统一规划设计,在这一保护线范围内沿湖埋设排污管网,截住任何排污源,实行谁用地谁建设排污管网、谁排污谁缴费的制度,对排污进行集中处理。并在此基础上,把沿湖20米及20米外的范围划定为用地单位的卫生环保责任区。
回应沿湖200米严格规划
市水利局回复陈润光的提案称,“为了合理考虑水库周边的实际情况,东莞市拟专题开展一级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专门围绕水源保护目标要求科学划定一级保护区,并制定相关规定,确保水源水质目标的实现。”
市水利局有关负责人称,据有关规定,一级保护区已停止批建与水源保护和取水工程无关的项目,二级保护区内限制有重大污染项目的建设,准保护区内对污染物总量进行控制。
另外,整治二级及准保护区的工程措施,主要是进行截污管网的建设,逐步实现雨污分流,保证入库水的水质达标排放或排入水源保护区下游。在此基础上,通过人工湿地、水生态措施、底泥清理等综合措施有效削减污染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