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共同做好我市地震应急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地震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畅通,5月15日下午,市气象局和市地震局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建立地震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机制。
市气象局和地震局首次合作发布应急信息始于2006年12月26日发生的台湾南部海域7.2级地震,当时东莞部分地区都感觉到较为明显的地震,通过两部门联合发布应急短信迅速稳定了人心。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汶川发生7.8级地震后,东莞部分地区有震感,市民纷纷致电气象局询问相关情况。气象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联系市地震局了解相关情况,并迅速向省气象局请示启动决策应急服务平台。征得地震局同意后,气象局迅速通过决策服务短信平台向东莞各级领导4000多人发出了地震应急短信;由省气象局科技信息服务中心向东莞200多万公众用户发布地震应急短信,告知大家地震发生在四川,不必恐慌。及时、有效的短信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稳定了民心,也让气象、地震两部门深刻感受到建立突发性事件信息发布机制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据悉,今后我市发生3.0级以上有感地震,周围地区发生4.5级以上地震波及我市有感,气象局和地震局将启动信息发布机制。在市应急办统一协调下,地震局负责确定对外发布短信的内容并形成书面材料给气象局,气象局分别通过决策服务短信平台、公众服务短信系统向东莞各级领导、社会公众及时发布应急信息。双方还建立了紧急事件联络员制度,加强联系沟通。
准确、及时、有效的信息是应对和处理突发性事件的前提,部门之间健全的突发性事件信息发布机制是应对和处理突发性事件的基础。东莞市气象局、地震局共建的突发性事件信息发布机制必将为构建平安和谐东莞发挥重要作用。